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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5-09-23 14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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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2025 城市更新政策丨系统梳理与核心要点解读
【导读】
过去六年间,中国城市发展模式经历了从“增量扩张”到“存量优化”的深刻转型。

2019-2025 城市更新政策丨系统梳理与核心要点解读

过去六年间,中国城市发展模式经历了从“增量扩张”到“存量优化”的深刻转型。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“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”,标志着城市更新正式从地方先行探索上升为中央关注引导。此后,随着“十四五”规划的推进和一系列政策的密集出台,城市更新逐渐成为推动新型城镇化、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。


(一)启动阶段(2019-2020)中央正式提出与战略定位,城市更新正式成为国家战略。


2019年12月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,首次强调了城市更新的概念,明确要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,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。


(二)深化阶段(2021-2022)政策体系初步构建与试点推进


明确“十四五”城市更新目标,2021年3月,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“十四五”规划,明确“十四五”城市更新目标:完成21.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,基本完成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,改造一批大型老旧街区,因地制宜改造一批城中村。


2021年8月,住建部印发《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》,要求严控大规模拆除、增建、搬迁,坚持应留尽留,全力保留城市记忆,坚持量力而行,稳妥推进改造提升。


2022年开始中央与地方城市更新政策密集发布,从规划、土地、资金等方面为城市更新提供政策支持,意味着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开始构建、政策框架逐渐完善。


2022年10月,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: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、人民城市为人民,提高城市规划、建设、治理水平,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,实施城市更新行动,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,打造宜居、韧性、智慧城市。


(三)高质量发展阶段(2023-2024)政策体系完善与重点聚焦


全国及地方城市更新政策发布数量达到峰值,聚焦稳投资、扩内需、民生保障等多个方面,强调“城中村改造”“可持续模式”“政府统筹与市场运作相结合”,注重与房地产去库存协同,推动城市更新进入精细化发展阶段,标志着我国城市更新步入到稳步实施的新阶段。


2023年7月,国办《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》指出,明确分三类实施改造:拆除新建,整治提升,拆整结合。


2023年10月,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:加快推进“三大工程”,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。


2024年4月,财政部、住建部印发《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》。重点支持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;重点推进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类、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、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和老旧片区更新改造。确定首批15个示范城市中,北方涉及石家庄、太原、沈阳、青岛4个城市。


2024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,首次将“实施城市更新行动”列为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,提出“推进城镇老旧小区、危旧房、街区等改造,健全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,打造宜居、韧性、智慧城市”。


(四)城市更新新历程(2025年)战略能级进一步提升,财政支持力度加大。


2025年1月,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:城市更新关系城市面貌和居住品质的提升,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。要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、街区、厂区和城中村等改造,加强用地、资金等要素保障,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。


3月5日,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,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《政府工作报告》。其中提出,2025年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,进一步优化发展空间格局;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,统筹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,加快健全城市防洪排涝体系,加强燃气、给排水、热力、地下管廊等建设和协同管理。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为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指明方向,其目标任务、路径程序愈发清晰。


4月8日,财政部办公厅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指出,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,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,推动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,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,注重向提振消费方面发力,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“有没有”向“好不好”转变,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,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。


5月15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,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顶层设计。《意见》提出多项城市更新目标,到2030年,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,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,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,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,服务效能不断提高,人居环境明显改善,经济业态更加丰富,文化遗产有效保护,风貌特色更加彰显等。


为实现这些目标,《意见》提出八项主要任务,包括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,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,开展完整社区建设,推进老旧街区、老旧厂区、城中村等更新改造,完善城市功能,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,修复城市生态系统,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。并明确要从建立健全实施机制、完善用地政策、健全多元化融资方式等六方面,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支撑保障。


5月20日,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中办国办《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》有关情况。会上,多部委介绍了城市更新的相关支持政策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赵成峰介绍,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设立城市更新专项,支持城市更新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;在已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、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基础上,扩围支持城市危旧住房、老旧街区(厂区)转型提质等工程。目前,国家发改委正在抓紧组织计划申报和项目评审等工作,将于今年6月底前下达2025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。


(一)居住环境改善

老旧小区改造:针对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,重点改造水电气路网、加装电梯、完善消防设施、推进适老化改造(如无障碍通道)等,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。例如,2025年全国计划将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全部纳入改造范围。


城中村改造:通过拆除新建、整治提升或拆整结合的方式,消除安全隐患,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。2023年以来,全国已启动超500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。


(二)基础设施升级

地下管网更新:包括燃气、供水、排水、供热等老旧管道改造。


海绵城市建设:通过雨水花园、透水路面等措施,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,并同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。


智慧市政设施:部署物联网感知设备,构建城市生命线监测系统,提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。


(三)公共空间与社区服务优化

完整社区建设:完善“15分钟生活圈”,增设托育中心、养老设施、社区医疗等嵌入式服务,补齐“一老一小”。


公共空间打造:建设口袋公园、文化广场、步行街等,增强城市宜居性。


(四)产业功能提升

旧工业区转型:将废弃厂房改造为文创园、科技园区或商业综合体。


产城融合:推动产业园区与城市功能融合,发展现代服务业,提升土地产出效率。


(五)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

历史街区修缮:保护传统建筑风貌,引入文化创意产业。


非遗文化传承:在更新项目中嵌入非遗工作室、文化展览空间,促进传统与现代融合。


(六)绿色低碳与生态修复

建筑节能改造:推广外墙保温、光伏屋顶(BIPV)等技术,目标提升建筑能效30%。


生态修复:治理黑臭水体、修复绿地绿廊,构建“蓝绿交织”的生态网络。


(七)安全与韧性城市建设

防灾减灾能力提升:改造老旧消防设施,建设应急避难场所,增强社区防灾能力。


城市洪涝治理:完善排水防涝体系,消除易涝点,构建“源头减排—管网排放—蓄排并举”的工程系统。


(八)数字化与智慧化转型

智慧社区建设:集成安防监控、智慧停车、垃圾分类管理等数字化平台,提升社区治理效率。


新型基建融合:推广5G网络、北斗导航、物联网等技术,建设“千兆城市”和数字孪生城市。


城市更新需“真金白银”,中央预算内投资、超长期特别国债、中央财政支持、地方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、金融机构信贷支持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、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(REITs)、资产证券化产品、公司信用类债券等。


(一)中央预算内投资

由国家发改委负责管理和安排的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。重点解决民生短板问题,支持老旧小区及城中村房屋修缮、环境整治、配套设施完善等,涵盖燃气管网老化改造、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危旧住房安全改造等。


(二)超长期特别国债

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(20-30年)新增额度8000亿,重点倾斜城市更新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(优先申报防灾减灾、生态修复类项目),主要用于城市燃气、排水等地下管网改造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(含电梯更新等设备改造)及防洪排涝等具有百年工程属性的项目。


投向聚焦:重点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,向人口密集型城市倾斜。


地下管网升级:燃气、供排水、供热管网老化更新改造;


城市防洪排涝:雨水行泄通道建设、内涝点整治;


公共服务补短板: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设施(如普通高中建设、医院病房改造)。


(三)地方政府专项债券

2025年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.4万亿元,其中大约15%用于城市更新,单个项目最高可申请15亿元。重点支持老旧街区、厂区转型提质及棚户区改造,优先投向停车场、商业配套等具备一定收益的更新项目。


(四)中央财政支持

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。其中: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,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,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,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。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。具体参见财办建〔2025〕11号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》。


(五)市场化融资

社会资本合作:通过PPP、ABO等模式引入企业参与(如老旧街区商业运营权置换改造投资);


存量资产盘活: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(如保障性租赁住房、停车场资产);


绿色金融:对接银行绿色信贷、碳中和债券,支持海绵城市、节能改造项目。


(六)政策红利利用


税费减免:申请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减免。


土地政策优化:利用“用途转换”政策,将低效工业用地转为养老、文体等民生设施用地;通过“增存挂钩”机制,以存量用地盘活换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。


容积率奖励:对配建公共服务设施(如社区食堂、托育中心)的项目给予容积率补偿。


为帮助地方政府、融资平台、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等参与主体,具备足够的投融资策划能力参与城市更新项目,特于8月28日-30日(28日为报到日)在长沙市举办“新形势下城市更新项目投融资模式创新实务专题培训班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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