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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6-04-08 15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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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更新运营难?行政许可功劳占一半
【导读】
城市更新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、盘活存量空间资源的核心路径。城市更新的运营除了受制于市场环境,在项目实施过程中,行政许可办理环节多、周期长、标准严、协同难,已成为制约项目运营的普遍性瓶颈。

城市更新运营难?行政许可功劳占一半

城市更新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、盘活存量空间资源的核心路径。城市更新的运营除了受制于市场环境,在项目实施过程中,行政许可办理环节多、周期长、标准严、协同难,已成为制约项目运营的普遍性瓶颈。其根本原因是现行各种行政许可大多针对新建项目,难以适应存量时代的需要,已成为城市更新运营的绊脚石。

一、行政许可制约城市更新项目运营

1.1 用途冲突:产权业态错配

老旧工业厂房改造为青年公寓、文创办公、社区商业时,因产权证登记为“工业用地/工业用房”,无法直接办理营业执照、消防验收及特种行业许可,导致项目无法合法运营。


房屋产权登记用途与改造后实际经营用途不一致,是城市更新项目许可办理最普遍的基础性障碍。工业厂房、仓储用房、老旧楼宇、居住建筑等存量空间,在转向商业、办公、文旅、便民服务等功能时,普遍存在用途不符问题。按照现行管理要求,正式变更用途需履行规划调整、土地处置等复杂程序,流程周期长、实施成本高,严重制约项目落地效率。


1.2 条件受限:建筑先天不足
老旧底商、裙楼改造为托育、培训机构时,往往因单层面积不足、疏散楼梯宽度不够、层高不达标等硬性指标不满足,直接无法通过办学许可或托育备案审查。


存量建筑普遍建成年代较早,空间结构、功能布局难以满足现行使用要求。部分项目在场地面积、空间层高、功能分区等关键指标上,无法达到餐饮、医疗、教育培训、文化娱乐等业态的硬性标准。老旧建筑结构相对固定,改造余地有限,仅通过装修改造难以实现合规达标。

1.3 标准不适:新旧规范脱节
历史建筑、老洋房、老厂房改造为咖啡馆、展厅、民宿时,因无法按现行消防规范增设自动喷淋、防火门、防排烟系统,导致消防设计审查无法通过。


现行消防、卫生、结构安全、环保等技术规范多围绕新建工程制定,对存量更新的特殊性考虑不足。工业建筑改为公共建筑时,防火分区、疏散宽度、消防设施配置等要求显著提高,老旧建筑往往难以完全满足。历史建筑、风貌建筑还受保护要求限制,无法按现行标准全面改造,形成利用与保护的双重约束。

1.4 配套薄弱:设施支撑不足
老旧街区底商引入餐饮业态时,因原建筑无专用餐饮排污管道、无隔油设施、燃气管道未覆盖,无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及排水许可。


老旧建筑普遍存在给排水、电力、燃气、消防系统老化或配置偏低问题。餐饮、医疗等业态对管网、排污、消防设施有专门要求,而存量空间往往缺少隔油池、自动喷淋、专用管线等基础条件。配套改造涉及公共管网、建筑结构、外部管线等内容,协调环节多、资金投入大,进一步增加许可办理难度。

1.5 审批割裂:部门协同不足

办理民宿许可时,市场监管要求先取得消防意见,消防要求先完成规划认定,规划又要求提供场所合法使用证明,多部门互为前置,形成审批闭环,项目长期无法落地。


城市更新项目在运营时,许可涉及自然资源、住建、消防、市场监管、卫健、文旅、城管等多个部门。各部门审查标准、材料清单、办理流程相对独立,容易出现互为前置、重复提交、循环审批等问题。项目全流程环节多、耗时长、沟通成本高,整体审批效率难以适应市场需求。

二、国内城市优化许可办理的实践经验

2.1 审查替代:北京破解权属难题
北京市建立城市更新项目联合审查机制,项目实施方案经联合审查通过后,实施主体可凭审查意见办理经营场所登记及相关许可,不再单一依赖房屋权属证明。这一做法有效解决了用途不一致、产权复杂、权属不清等突出问题。同时,针对历史建筑消防改造,推行性能化设计与专家论证制度,提升标准适配性。

2.2 功能兼容:上海实施弹性管理
上海市针对商办楼宇、老旧园区建立功能兼容认定制度,在不改变主体结构、产权性质、主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,允许兼容商业、文化、服务等多种业态。通过正面清单、比例控制、期限管理实现业态有序转换。同时优化消防、卫生等许可流程,推广告知承诺制,进一步降低办理门槛。

2.3 联审联批:莞泰统筹规划消防
东莞、泰州等地建立规划与消防联合审查机制,实行统一受理、同步审查、并联审批、限时办结,有效打通部门衔接堵点。通过制定正负清单,明确适用范围、禁止情形和简化情形,实现审查标准化、规范化。该模式大幅压缩审批时限,提升项目推进效率。

2.4 一业一证:福建推行集成服务
福建省聚焦餐饮、便利店、社区服务等高频业态,整合多部门许可事项,推行“一件事一次办”集成服务。对小面积餐饮等低风险业态实行备案管理或简易登记,压缩办理时限、精简申报材料、下沉办理层级,实现小微业态快速落地。

2.5 顶层支撑:国家层面政策引导
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出台支持城市更新的政策文件,明确土地混合利用、过渡期管理、用途临时调整、规划程序简化等支持路径。鼓励各地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,创新审查方式、优化审批流程、完善标准体系,为地方许可改革提供制度依据。

三、城市更新项目行政许可优化建议

3.1 分类施策:实施差别审批
按照更新类型、风险等级、业态特点实行分类审批。对微改造、低风险、便民类项目简化流程;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项目从严审查;对历史建筑、老旧厂房等特殊类型建立专门审批通道。推动许可管理与更新模式精准匹配,避免“一刀切”。

3.2 用途弹性:理顺产权关系
全面推广以项目实施方案、联合审查意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证明的做法,减少对房屋权属及规划用途的过度依赖。建立用途临时使用、过渡期登记、功能兼容认定等制度,允许符合条件的存量建筑在不调整规划的前提下开展复合利用。完善住改商、工改商实施细则,明确程序、条件与责任边界。

3.3 标准适配:完善技术导则
制定城市更新消防、卫生、结构、环保等专项技术导则,对老旧建筑实行弹性审查、分级标准。推广性能化设计、专家评审、局部豁免等机制,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,提高规范与存量建筑的适配性。对历史建筑、风貌建筑建立保护性利用标准,实现安全与传承并重。

3.4 协同审批:打通部门壁垒
建立城市更新一站式审批窗口,整合规划、消防、住建、市场监管等环节,实现一窗受理、并联审查、同步办结。推进部门数据共享与材料互认,减少重复提交。清理互为前置的审批环节,构建闭环式审批流程,切实压缩整体办理时间。

3.5 简政放权:扩大承诺适用
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,对低风险业态、小微项目、社区配套项目实行承诺即准营。以备案管理替代部分许可审批,强化事中事后核查。对社区商业、便民服务、文化展示等公益性较强的项目,进一步精简材料、压缩时限,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。

3.6 配套提升:强化基础保障
针对老旧建筑配套短板,制定设施改造技术指引与资金支持政策。鼓励统筹实施给排水、电力、消防、燃气等公共配套系统提升,降低单体项目改造成本。将配套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、街区更新一体化推进,为许可办理提供坚实硬件支撑。

3.7 放管结合:健全监管体系
简化审批不等于放松监管。在优化流程的同时,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,推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、信用监管、风险分级监管。对实行承诺制的项目开展全覆盖核查,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许可,确保安全底线不松动。

3.8 制度保障:构建长效机制
加快完善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,明确许可办理的基本原则、简化路径、责任划分。建立跨部门常态化协调机制,及时解决审批堵点难点。总结成熟改革经验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制度成果,为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、透明、可预期的制度环境。

结语

城市更新行政许可办理的难点,本质上是传统管理模式与存量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集中体现。优化许可办理体系,既要牢牢守住公共安全、风貌保护、民生保障底线,也要着力提升审批效率、降低实施成本、激发市场活力。通过构建分类审批、用途弹性、标准适配、部门协同、放管结合的全链条管理体系,能够有效破解当前痛点堵点,推动城市更新更加规范、高效、可持续推进,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。

城市Ti台
作者提示: 个人观点,仅供参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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