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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5-06-26 09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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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城市更新历程,看2025年新政策!(2)
【导读】
4月8日,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》(财办建〔2025〕11号)。文件明确指出: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。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,注重向提振消费方面发力。


从城市更新历程,看2025年新政策!(2)

4月8日,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》(财办建〔2025〕11号)。文件明确指出: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。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,注重向提振消费方面发力。

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。其中:

  • 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

  • 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

  • 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

  • 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



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城市更新的样板项目建设和机制建设2个方向: 


(1)城市更新重点样板项目

  • 一是城市供排水、燃气、供热等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经济集约型综合管廊建设

  • 二是城市生活污水处理“厂网一体”、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等;

  • 三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、建筑垃圾治理、综合杆箱、危旧桥梁、机械停车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

  • 四是历史文化街区、老旧小区、口袋公园、绿地开放共享既有片区更新改造


注重文化、旅游、餐饮、休闲娱乐等一体打造,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


(2)城市更新机制建设

一是项目储备和生成机制。

二是资金安排和筹措机制。

三是用地保障和审批机制。 


5月15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》,提出了城市更新的主要目标,明确了总体要求、主要任务、支撑保障和组织实施等内容。《意见》明确提出了八项主要任务,体现了建设好房子、好小区、好社区、好城区的工作部署。

核心任务:

  • 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

  • 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

  • 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

  • 开展完整社区建设

  • 完善城市功能(共8方面任务)


5月20日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,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《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》有关情况。

住建部:

  • 推进“四好建设”(好房子、好小区、好社区、好城区)

  • 造老房子为安全、舒适、绿色、智慧住宅

  • 推动存量建筑功能转换(如老旧厂房、低效楼宇)


发改委:


  • 6月底前下达2025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

  • 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下管网改造

  • 扩大专项债投向领域和资本金范围


财政部:

  • 选拔第二批20个城市更新示范城市(首批15城已定)

  • 落实税费优惠(企业所得税“三免三减半”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)

  • 鼓励政策性银行提供融资支持


自然资源部:

  • 支持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

  • 建立“定期体检、五年评估”动态监测机制


金融监管总局:

  • 将出台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,明确贷款标准

  • 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



6月4日,财政部、住建部公示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评选结果,北京、天津、唐山、包头、大连、哈尔滨、苏州、温州、芜湖、厦门、济南、郑州、宜昌、长沙、广州、海口、宜宾、兰州、西宁、乌鲁木齐等20个城市入围。

地方层面,海南推出土地出让优惠与房票安置政策,苏州出台江苏首部城市更新法规,天津启动立法征求意见,四川发布行动方案、河南印发重点工程三年行动计划。


1.海南省《关于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政策措施》

  • 生效时间:2025年5月28日(有效期3年)

  • 创新举措:

  • 土地出让:竞买保证金可灵活确定;地下空间开发享地价递减优惠(地下三层以下免出让金);

  • 用途转换:存量用地发展新产业享5年过渡期;

  • 零星土地:面积≤项目总面积10%的边角地,可按划拨或协议出让;

  • 安置方式:推广房票安置、“以购代建”(收购商品房作安置房);

  • 资金支持:省级财政对土地出让收入增长超10%的市县给予补助;支持专项债作资本金并贴息。


2.《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》


  • 2025年6月1日(江苏首部地方法规)

  • 核心内容:

  • 构建“政府统筹+物业权利人自主更新”模式;

  • 建立城市体检、专项规划、项目库、年度计划四级体系;

  • 专项支持:资金保障、税收优惠、消防审验优化;

  • 重点领域:专章规定低效产业用地更新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


3.《天津市城市更新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

  • 征求意见期:2025年5月26日-6月25日

  • 制定依据:对接中央《意见》,建立地方更新法规体系。


4.《四川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方案》

  • 生效时间:2025年6月12日(由省住建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)

  • 目标任务

  • 2025年:启动约600个城市更新重点片区,实施约3800个项目。

  • 2027年:建成50个重点片区样板,实现2000年前老旧小区“愿改尽改”,新增改造公园500个、绿道1000公里。

  • 2030年:形成可持续更新模式,完善政策技术体系。


  • 八大重点任务

  •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:以水电、安防、电梯等设施为核心,打造“川居好房”。

  • 危旧房改造:2025年底D级危房全面开工,2026年C级危房开工。

  • 基础设施更新:改造老化燃气管网、污水管网,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%以上。

  • 历史文化保护:实施10个历史街区提升,构建四川特色保护体系。

  • 生态修复:新增口袋公园/社区公园500个,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3%。

  • 完整社区建设:补齐养老、托育、停车等设施短板。


  • 政策支持

  • 产权保障:分层/分区办理不动产登记;危旧房改造项目可办理不动产登记。

  • 金融财税:依法落实税收优惠;重点片区减免行政收费、政府性基金。

  • 土地利用:推行“主导功能+混合用地”模式;完善土地置换、混合开发激励政策。


5.河南省实施城市更新重点工程三年行动计划

  • 重点任务

  • 实施完整社区建设工程

  • 实施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

  • 实施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程

  • 实施城市精细化治理工程

  • 实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


综观政策脉络,从中央顶层设计到地方立法探索,城市更新行动正加速构建“规划-资金-实施-监管”的全周期制度框架。随着第二批示范城市落地、专项贷款新规出台、地下空间等土地创新模式推广,政策红利将进一步向项目实操层面渗透。未来需持续关注央地细则衔接与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建设,推动城市更新从单点突破迈向系统治理,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提供更坚实支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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